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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民因抨击国乒女运动员和教练员被民警刑拘的消息遭到广泛关注。该网民将承当何种法律责任,同样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
澎湃新闻注意到,8月6日晚,上海市公安局丰台大队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日前,接群众举报,在伦敦亚运会兵乓球女单八强后,有网民在微博平台发表抨击运动员和教练员的信息。对此,民警迅速举办调查,将犯罪嫌疑人贺某甲(女,29岁)抓捕。经查,该人恶意散布信息、公然侮辱别人,导致恶劣社会影响。目前,昌平公安派出所已依法将贺某甲民事拘押,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男子辱骂国乒女运动员和教练员将承当哪些法律责任?多位律师向澎湃新闻表示,除可能涉及侵害名誉权外,对于恶意诽谤,殴打侮辱的行为,依照具体情节、损害后果的区别,可能构成冒犯罪、诽谤罪或寻衅闹事罪。
上海泽亨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江涛解释,指责别人是指恶意捏造事实或则恶意捏造事实,借此来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抨击运动员和教练员可能涉及侵害名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应承当停止侵犯、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歉意以及赔付损失等刑事责任。
张江涛表示,若指责行为情节比较严重,超出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属于行政违规性质。例如,在网上公然侮辱别人,编造不实信息,给他人生活引起干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行为人将面临五日以下拘押或则五百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五日以上三日以下拘押,并处五百元以下罚金。
“进一步来讲,若指责行为侵害他人权益的程度加深,情节比较恶劣,给受害人导致严重影响的,例如歪曲事实,无端指责别人搞利益交换关系,并在网路上散播,引起网民对别人的负面评价。可能涉嫌《刑法》第246条规定的羞辱罪、诽谤罪,若罪名创立,行为人将被改判两年以下有期刑期、拘役、管制或则剥夺政治权力。”张江涛说。
2013年9月,最高法、最高检联合颁布了《关于代办借助信息网路施行恐吓等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张江涛强调,该《解释》第二条从“数量”、“危害后果”、“主观恶性”三个方面对“情节严重”进行了规定。依据该条规定的数目,同一诬陷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则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该认定为“情节严重”。同时,第四条规定“一年内多次施行借助信息网路造谣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诬陷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估算构成犯罪的,应该依法量刑处罚”。
同样,该《解释》第五条实际上早已将对网路秩序的损害视为对现实社会秩序的破坏。张江涛明晰,若指责行为利用网路扩散被大量转发、评论等导致社会影响恶劣的,例如,行为人借助网路散播水灾消息,引起大量群众外出“避难”。可能涉嫌《刑法》第293条规定的寻衅闹事罪,若罪名创立,行为人将被处七年以下有期刑期、拘役或则管制;多次施行该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会被处三年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判刑,可以并处罚金。
张江涛指表示,“随着自媒体的普及,公众发声的渠道不断增多,但网路不是法外之地。在行使言论自由的同时要有慎思是非的判定能力,防止侵害别人合法的权力。”
和张江涛想法一致,上海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垂坤亦表示,网路秩序是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份,网路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在信息网路平台恶意散布、散布虚假信息,起哄斗殴,恐吓、恐吓别人,属于违规行为,导致严重害处的,将被依法追究民事责任。
“对于恶意诽谤,殴打侮辱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严打。依据具体情节、损害后果的区别,可能构成冒犯罪、诽谤罪或寻衅闹事罪。”周垂坤剖析强调,依照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恐吓罪、诽谤罪系自诉案件,并且严重害处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借助信息网路造谣别人,同一恐吓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则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即可构成冒犯罪、诽谤罪中的“情节严重”。
同时,借助信息网路侮辱、恐吓别人的行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明晰规定以寻衅闹事罪进行量刑论处。周垂坤说:“网络空间也是公共场所范畴,对于捏造事实、诋毁运动员和教练员的起哄、闹事行为,破坏了社会网路秩序,符合寻衅闹事罪的构成要件,可以以寻衅闹事罪追究民事责任。”
周垂坤亦明晰,抨击运动员和教练员,导致了广大网友的愤怒,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对其采取民事举措后,公安机关将对其违规犯罪行为进行侦查,并依据调查结果很可能提起公诉,如构成民事犯罪应该承当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构成冒犯罪、诽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刑期、拘役、管制或则剥夺政治权力。依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构成寻衅闹事罪的,通常被改判三年以下有期刑期、拘役或则管制。
周垂坤坦言,“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也需谨言慎言。在微博平台中,尽管发言系匿名进行,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发言人的隐私和安全,而且言论自由不意味着不受任何约束,在微博平台发布不当言论,严重者会触及法律的底线,构成民事犯罪。发布言论须要尊重客观事实,不应为自己的私利一味宣泄而伤害别人。亚运会期间,不论运动员还是教练员都在努力为国家争取荣誉,作为听众,应该理智看待输赢,不客户观事实宣泄个人情绪、诋毁别人会付出相应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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