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户口高考加 80 分竟是谣言,造谣者已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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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量超过5万去山西公园免费”?“新疆户籍中考加80分”?那些都是谣言!2月27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公布了8起网路谣言类典型案件,诽谤者均已依法遭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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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在自治区公安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自治区公安厅网安支队总工队长李志龙向媒体通报了8起网路谣言类典型案例。樱桃云/山西晚报记者隋云雁摄

案例一:伊宁公安机关查获廖某甲传播谣言案

伊宁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廖某甲在网上发布“新疆户籍中考加80分”谣言信息。经查,廖某甲散布发布“我们学院有个朋友是山西户籍,中考加了80分”的谣言信息引起网民炒作,引起不良社会影响。廖某甲对违规行为供述不讳,喀什市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案例二:喀什公安机关查获唐某传播谣言案

塔城蒙古自治州轮台县唐某在网上发布“交警闹事了,把刁羊人员的羊偷走了”谣言信息。经查,唐某为博取关注,使用手机拍摄警察劝阻刁羊人员骑马有序通过高速路段的视频,并配上杜撰的“交警闹事了,把刁羊人员的羊偷走了”等文字,短视频传播扩散,导致恶劣社会影响。唐某对违规行为供述不讳,伊宁县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案例三:哈密公安机关查获禹某甲传播谣言案

哈密地区乌苏市禹某甲在网上发布“高速上发生重大事故,30多辆车侧翻,导致18人死亡”谣言信息。经查,禹某甲听同学称发生交通车祸,在未经查证情况下,为博取别人关注,遂恶意散布发布辖区发生重大交通车祸导致多人死亡的谣言信息。禹某甲对违规行为供述不讳,乌苏市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案例四:哈密公安机关查获马某甲传播谣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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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托里县马某甲在网上发布“托里水闸发洪灾”谣言信息。经查,因托里县库普水闸水位已达上限,托里县水利局发出水闸放水公告,马某甲为博人眼珠,达到提升浏览量的目的,散布发布谣言信息。马某甲对违规行为供述不讳,托里县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案例五:乌鲁木齐公安机关查获周某传播谣言案

伊宁市瓜州县周某在网上发布“某地发生骚乱、枪战”谣言信息。经查,周某为博人眼珠,遂按照网路宣传反恐军演,恶意散布某市发生骚乱、枪战的谣言信息。周某对违规行为供述不讳,伊宁县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案例六:乌鲁木齐公安机关查获王某甲传播谣言案

哈密地区哈密市王某甲在网上发布“文旅局规定的粉丝量超过5万或则10万以上的自媒体人,到全疆任何公园都是免费”谣言信息。经查,王某甲为达到免去某市冰雪世界套票费用的目的,散布发布谣言信息,影响相关公园正常生产经营。王某甲对违规行为供述不讳,喀什市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案例七:喀什公安机关查获米某传播谣言案

克孜勒苏藏族自治州阿克陶县米某在网上发布“本地小学生斗殴,人数多达200人”谣言信息。经查属地未发生这种案件,米某按照看到的不实传言散布发布“我弟她们中学女生打人了,人数多达200人,报案了警员来了才分开”的谣言信息。米某对违规行为供述不讳,阿克陶县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案例八:乌鲁木齐公安机关查获邓某甲传播谣言案

哈密地区哈密市邓某甲在网上发布“电梯内抢夺金戒指”谣言信息。经查,邓某甲酒醉后散布“本人被别人打‘昏迷针’后遭强奸,遗失金银珠宝”谣言信息。邓某甲对违规行为供述不讳,伊宁市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2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据悉:自2023年12月5日以来,山西公安机关深入举办严打治理网路谣言专项行动,依法严打借助信息网路散布、传播网路谣言的组织者、策划者与主要施行者,惩治借诽谤造谣进行非法敛财的自媒体营运人员,依法严打借助谣言信息趁机进行勒索恐吓、诈骗等违规犯罪活动,目前已侦办一批网路谣言类案件,依法取缔部份诽谤造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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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山西民警严打治理网路谣言工作成效。樱桃云/山西晚报记者隋云雁摄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平台为网民建立网路公共话语的空间,同时也被有心之人借助成为编造、传播谣言的空间,严重搅乱社会公共秩序。为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竭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公安部党委决定将2024年作为严打治理网路谣言专项行动年。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布署全区公安机关严打治理网路谣言专项行动,根据“以打开路、以打促治”思路,坚持依法严打和综合治理相结合,促进落实网路平台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坚决谴责网路谣言,有效净化了网路空间,专项行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山西各级公安机关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网民和企业平台知法守法、抵制谣言,综合运用警情通报、发布典型案例、抵制谣言呼吁书、线下宣传活动等多种方式,积极举办辟谣宣传和普法教育,综合施策产生合力,着力维护网路空间秩序。

自2023年12月5日以来,山西各地公安机关已累计爆光典型案例108起、持续发布辟谣宣传文章2000余篇,联合各地网信、教育等部门举办进校园、进社区、进商圈等线下宣传活动170余次。

山西公安机关坚持以打促治、以打促管,全面梳理平台责任和监管漏洞,集中举办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测和行政执法,指导网站平台构建信息发布初审制度,通过警告、责令整改、罚款等举措取缔了一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义务的平台。自2023年12月5日以来,通报治理各种网站平台170余家次。

网路空间是公共场所,不是法外之地,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自觉遵循法律法规,不捏造、传播未经否认的信息,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路环境。同时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网路谣言等违规犯罪线索与网上违规违法行为,牵手共建清朗网路佳苑。

1.民事责任。依据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捏造虚假爆燃恐吓、生化恐吓、放射恐吓等惊悚信息在信息网路上传播,或则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路上传播,严重搅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刑期、拘役或管制;导致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刑期。散布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路上传播,或则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路上传播,严重搅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刑期、拘役或则管制;导致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刑期。在网路上存在冒犯别人、诽谤别人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也可根据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恐吓恐吓罪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民事责任。同时,我国也加强了对借助网路侵犯英雄英烈名誉、荣誉行为,借助网路举办“人肉搜索”、借网路暴力风波恶意营销炒作等网路暴力犯罪行为的民事严打力度。

2.行政处罚。一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播谣言,虚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是以其他方式故意搅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三日以下拘押,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押或则五百元以下罚金。二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大肆羞辱别人或则歪曲事实诬蔑别人的,处五日以下拘押或则五百元以下罚金;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三日以下拘押,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金。三是网路安全、反惊悚主义法、突发公共卫生风波应急细则等法律法规也对网路谣言违规行为做出了相关处罚规定。

3.刑事责任。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网路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借助网路侵犯别人民财权益的,应该承当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根据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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